5月15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在三号教学楼3212会议室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学习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第二期专题理论学习,深研细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条例。学习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智航主持,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各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
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党支部书记王增芬领学《条例》中的第二编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通过贯通修订条文对照表,找准新旧条例在表述、定性上的区别和联系,重点学习新增内容,在思想认识、事实认定、条文运用等方面做到有效衔接,切实把学习的过程转化成为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提高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党支部书记吴跃本领学《条例》第二编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他从三个方面和与会同志交流了学习体会:一是修订后的《条例》对党员干部在廉洁方面提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在实践中要区分不同主体予以把握;二是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杆,为保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后的《条例》在廉洁纪律中对有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三是党员干部不仅在职时要严守廉洁纪律,离岗后也要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做到自身廉,还要教育管理好身边人。
马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围绕本次学习内容进行交流,分享自己的学习感悟。纷纷表示,要结合实际,对照《条例》自觉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提高,做检身正己的模范。
最后,马院党总支书记智航作总结性发言,他表示,要把学习《条例》和党章及党内其它法规贯通起来,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集中力量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紧扣学校决策部署和马院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岗位职责学习,注重总结提炼和归纳分析,进一步增强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条例》运用好,把《条例》的作用发挥好。
图/马克思主义学院 牟孝舜
文/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增芬
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 智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