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在3212会议室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学习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第三期专题理论学习,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条例。本次学习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智航主持,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各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第二党支部书记陈薇薇领学《条例》中的第二编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通过群众纪律的起源、群众利益无小事 群众纪律刻心上、新时代严明群众纪律的重要意义三个方面充分阐述了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张丽娟领学《条例》第二编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通过对“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详细解读,交流了她的学习心得:一是党的工作纪律建设一百多年的伟大实践,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我们要始终强化工作纪律意识,树牢底线思维,自觉绷紧工作纪律这根弦。二是共产党员必须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持工作向高标准看齐、生活向低标准看齐,主动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其他成员对本次学习内容进行交流,大家纷纷表示,要继续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用心钻研把握,努力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让党纪真正成为行动指南和日常遵循。
最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智航作总结性发言,他表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纪律严明的光荣传统与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结合起来,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
文/马克思主义学院 陈薇薇
图/马克思主义学院 徐洁
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 智航